让交通津贴计划起步给43万人及时支援

政府去年十二月提出「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目的是减轻来自低收入住户在职人士的上下班交通费负担,并鼓励他们持续就业。

经过两个月来的讨论,政府在详细和审慎考虑过各方意见后,在上星期五提出优化方案,提高了二人和三人住户的每月入息限额。其后,社会各界就该方案有热烈讨论。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急市民所急的态度,以及希望计划尽早推行让基层市民受惠,政府争取主导再提出两项改善措施:(一)进一步放宽二人住户的入息限额,由上星期五公布的10,000元,调高至12,000元。这是入息中位数的84%,令那些两名成员皆赚取最低工资的住户会有更大机会可以受惠;(二)放宽工时要求,让每月工作介乎36至72小时的兼职人士,特别是基层妇女及钟点家务助理等,可以领取每月三百元的津贴。

最新的优化措施使受惠人数增加至43万多人.较最初的方案增加逾10万人,政府的财政承担因而大幅增加超过10亿元至48亿元。有关拨款申请,今日便会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讨论。

我在不同场合多番解释过,推行计划中的三个重要原则是:(一)协助更多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二)公帑必须审慎、公平使用,用得其所;(三)这并非一次性的纾缓措施,必须可以持续运作。

我希望市民知道,这是个崭新的计划,它规模庞大,将在全港十八区全面推行,受雇和自雇人士都受惠,在多方面都远胜于原来只属先导性质的「交通费支援计划」。

为使有限的公共资源能投放到最需要帮助的人士身上,「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会以住户为经济审查单位。这比个人经济审查更公平、更合理,也是政府所有其他经济资助计划的一贯做法。这让我们可以找出及支援那些最有需要的人士,特别是那些「一个人撑起整头家」的低收入人士。至于有人提倡住户与个人经济审查并行的「双轨制」,基于上述把有限的公共资源投放到最需要帮助人士的重要原则,我们无法支持。事实上,现时采用住户审查的优化方案,受惠人数较采用个人审查方式,多近7万7千人。

我们会参考计划推行首年的经验,进行中期检讨,三年后再进行全面检讨。

我在此再次呼吁议员和各界人士,支持方案,让计划早日得以落实,让四十多万有机会申请的基层市民早日受惠。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