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籍家庭佣工,责无旁贷

2018年7月1日

美国国务院日前发表《2018年度贩运人口报告》,维持香港在第二级观察名单,与马里及尼日尔等国并列,令人诧异。观乎最近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及其国内处理非法移民儿童引起的争议,更令其公信力下降。以近日美国在外交及贸易多方面针对中国,竟有美国官员将一带一路说成中国「如明朝」要其他国家「kowtow」,令人容易怀疑这份有欠公允的贩运人口报告,亦只是出于视香港为对华政策的一步棋子。特区政府不能接受这份报告,亦已发出声明,我不再重复了。

虽是如此,不论是本地或是国际组织对香港政策的批评,我们都不会忽视;若是与事实不符,我们会指正;若是不合理,我们会抗辩。另一方面,我们面对批评,总是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才会有所改进。

今天刚是我就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满一年,年内劳工相关政策的工作占相对较重的部分,不论是在立法会多项法例的有关修订,或是与工会或雇主组织会面的次数,都远较福利相关工作为多。在上任第二个月,我首次外访便到访柬埔寨,与当地政府商讨输入柬埔寨佣工。首批柬埔寨佣工已于去年底来港。

现时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接近38万人,较20年前增长超过一倍,而占本港劳动人口近一成。依香港人口结构的变化,及家庭照顾老幼的需要,外佣在未来三十年间便可能会增加至60万人,占本港劳动人口超过一成半。

我们除了要增辟外佣的来源,更要加强保障在港外佣,以确保香港雇主有良好口碑,才能吸引更多不同地区的佣工来港工作。否则,将来香港的家庭要找人来照顾家中长者或幼儿,便会出现很大问题。而面对未来本港劳动人口下降,外佣除了是一个重要劳动人口补充来源,更是释放本港家庭劳动力的重要支柱。维护外佣的权益与福祉,政府是责无旁贷。

在香港劳工法例下,外佣与本地雇员享有同样的雇佣权益,如每周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生育保障、疾病津贴、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等。此外,外佣更享有政府制订的「标准雇佣合约」提供的额外保障,包括「规定最低工资」,以及由雇主提供的免费膳食或膳食津贴、免费医疗、免费住宿及往来原居地的旅费等。

政府亦于去年提出法例修订,将滥收求职者(包括外佣)佣金及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的最高刑罚,由罚款港币5万元大幅提高至罚款港币35万元及监禁三年;而滥收佣金罪行的涵盖范围亦扩展至职业介绍所持牌人以外的相关人士(即职业介绍所的管理层及雇员),以提升阻吓力。《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已于本年2月1日在立法会通过及于2月9日正式生效。由去年至今,共有11间职业介绍所被劳工处撤销/拒绝续发牌照,原因分别为滥收佣金被定罪、提名经营者是一名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人,或违反《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守则》)而被信纳为非经营职业介绍所的合适人选。

在2018-19财政年度,劳工处亦增加了人手,以加强对职业介绍所的巡查和执法工作。我们亦透过宣传及教育,鼓励怀疑被滥收佣金的求职者举报及协助担任控方证人。政府在今年3月公布了「打击贩运人口和保障外籍家庭佣工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劳工处会按公布的新措施加强保障外佣。我们期望今年能为外佣设立具传译服务的24小时电话热线,方便他们了解其权益、查询及求助。其实,他们已可透过劳工处的外佣专题网站(www.fdh.labour.gov.hk)内的网上表格(设有中文、英文、菲律宾语(他加禄语)、印尼语、泰语和高棉语版本)及专门电邮(fdh-enquiry@labour.gov.hk)提出他们的查询及求助。劳工处亦在职业介绍所的专题网站(www.eaa.labour.gov.hk)推出网上表格,让求职者(包括外佣)及雇主可便捷地就职业介绍所涉嫌违反法例或《守则》作出投诉。

虽然,我们在传媒中见到一些有关职业介绍所或雇主涉嫌违反法例、《守则》或雇佣合约行为的报导,但很多时碍于没有人愿意作出举证,劳工处及执法机关亦难以有足够证据进行检控。所以,我们一方面会继续争取资源增加劳工处人手,加强保障外佣的工作;另一方面也会与社会各界在外佣事宜上继续携手合作,并与外佣和雇主团体以及驻港总领事馆保持紧密交流,以吸引更多外佣来香港愉快工作,配合本地家庭的长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