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伯乐」 缔共融

2013年6月2日

对每一个人来说,工作除了为赚取生活所需外,更重要的是能激励人的意志,确立自我价值及尊严。对于残疾人士来说,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渴望,与健全人士无异。不同的是,残疾人士要走入职场,发展事业,克服的难关较多,首先是身体的残障,然后是社会的理解。

事实上,我落区接触不少的残疾雇员和求职者,他们都明言不需要怜悯,却需要平等的机会。

我记得有一位失业多年的视障朋友阿伟,透过民、商、官合作的社区投资共享基金计划,由彷徨、隐蔽的失业者,变成一个精于扭气球的艺术师。即使他看不见颜色,但透过人生导师的鼓励和机构的协助,以兴趣和创意创出一番色彩斑斓的事业。我到今天还记得,阿伟语带哽咽地告诉我:「我终于让大家知道,失明人士不一定只可以做按摩!」

我亦常光顾一间聘用身体残障人士的花艺社会企业。只要具备适当的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士的一双巧手所紥出的花束和花艺作品,绝对不比公开市场的花舍逊色。

关键在于残疾雇员只要得到平等的工作环境,才能更好发挥潜能,雇主原有对残疾人士能力的偏见,自会不攻自破。为了起动商界、雇主聘用残疾人士,社会福利署将于明天(2013年6月3日)起,推出崭新的「残疾雇员支援计划」,接受聘有残疾人士的公司或机构申请一次性资助,以购置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协助残疾雇员在工作场所执行职务及提升工作效率,每位残疾雇员的申请上限为两万元,预计每年有400名残疾雇员受惠。我希望此举有助更多雇主突破框框,残疾朋友得到辅助仪器或无障碍的工作间,能更有劲、更有力地贡献社会。

计划的资助范围广泛,能满足残疾雇员在工作上特殊需要的辅助仪器及改装工程,均可获考虑资助。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子:电脑配件或配置设备、视觉放大仪器、听觉辅助装置、点字产品、扶手等。

值得注意的是,社署已由去年12月透过营办资助职业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提供导师奖励金,鼓励雇主为残疾雇员安排指导员,协助他们适应新工作,每名导师可获500元的奖励金,预计每年有2 700名残疾雇员受惠。两项措施相辅相成,将能使残疾雇员执行职务时更有效率。

此外,今个财政年度开始,社署会提高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下,就业见习津贴及在职试用工资补助金。见习津贴由每月1,250元增加至每月2,000元;在职试用工资补助金由每月3,000元增至4,000元,并把资助期由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措施涉及额外拨款480万元。劳工处亦会进一步加强「就业展才能」计划,提高向雇主发放的津贴,鼓励雇主向残疾人士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计划会引入两个月的工作适应期:雇主如聘用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士,并在适应期提供培训/支援,可额外获得两个月每月最高5,500元的津贴。指导员亦可获得额外500元奖励金。加强措施涉及的额外开支每年约710万元。

除了为残疾人士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外,政府对康复服务的投入亦有增无减。有关的整体经常性开支已由2007-08年度的166亿元增至2013-14年度的243亿元,增幅超过46%。单计算劳工及福利局、社署(不包括综援及福利金的相关款额)、劳工处和运输署(复康巴士服务)方面的开支,经常性开支已由2007-08年度的28亿元增至2013-14年度的44亿元,增幅达57%。

要达致职场上伤健共融,除了残疾人士自强不息、政府的承担和非政府机构的投入外,最重要还是得到更多雇主响应。「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大部分残疾人士只要有适当的培训和辅助仪器配合,工作表现不容置疑。雇主们,你愿意做他们的伯乐,给残疾人士一展所长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