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行政主导、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

2020年9月6日

由教科书内容至行政长官指出香港依据《基本法》实行行政主导,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互相制衡,而没有所谓「三权分立」,社会议论纷纷。我的专业不是法律或宪制,这亦不是我的工作份内职责,所以不会就具体内容表达意见。不过,我对于概念的运用,却有不少执着,特别是要求在可能范围内要用得尽量精准,这亦可能是在大学教了36年书养成的「习惯」。

我也知道在日常生活上,这种执着有些不必要,甚至会令人觉得有些烦。就如有人问我这位那位是否我的朋友,我会答如果「朋友」是这个意思,答案是「否」;若是另一个意思,答案便是「是」。但在重要的事情上,我始终认为概念的运用不应含糊。虽然绝大部分人都偏向「差不多先生」的想法,但该说清楚便要说清楚。「行政主导、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互相制衡和配合」便是要说得清清楚楚,不作含糊,而所谓「三权分立」只会在原有互相制衡的概念上,引来不必要的联想。

在政治与政策中,这些含糊不清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就如所谓「全面封关」的要求,听似简单易明,实质模糊不清。既然香港人可以自由出入,又何来「全面封关」?叫「全部取消豁免检疫人士」的口号,却又知道不能要求跨境货运司机或飞机师每次到港都要检疫14天,否则不消数日便会全部司机或飞机师都需检疫,没有人运货,香港人便要缺粮了。难道他们认为可以依靠走私团伙,每天用几十艘「大飞」偷运食物到港,取代每天约万计的跨境货车?这些都是政治口号的特质之一,可以混淆视听,说得漂亮,但实质空洞。

与我工作相关的政策范围亦有不少例子。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社会福利界中的「取消一笔过拨款」口号。基本上,社会福利署没有一种服务资助制度叫「一笔过拨款」。当年这个口号开始流行时,我都会说笑:「如果经常资助服务只有一笔过的拨款,以后机构便要年年自行提供服务;若真是一笔过拨款,我都会极力反对。」「一笔过拨款」完全不合理,理所当然要反对。不过,现行制度是「整笔拨款」(Lump Sum Grant)。我每次在讨论中作出更正时,有人才会改口将「一笔过拨款」变成「整笔过拨款」。

另一个已经习非成是的便是「取消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与强积金对冲」,正确的是「抵销」(offsetting)而非「对冲」(hedging)。由于「对冲」已在社会上流行了约20年,现时讲「抵销」,已没有多少人知道所指的是甚么了,所以我每次用「对冲」时都会加上括号,同时知道不会由于用「对冲」一词而引起任何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