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积金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抵销(「对冲」)

2021年10月10日

前言

就取消「对冲」的政府方案,在2018年10月10日的《施政报告》中已作交代,由于当年的《施政报告》十分之长,所以行政长官在10月10日的立法会上没有读出整篇《施政报告》,取而代之是一篇简短的《发言》。虽然当时所有立法会议员都获得《施政报告》全稿,但一位表示关心「对冲」的议员,明显没有阅读《施政报告》的有关部分,在立法会内批评政府没有交代有关方案。

虽然由今年1月开始,在每一次的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我们都有交代取消「对冲」准备工作的进展,并强调于下一个立法年度尽早向立法会提交多条相关法例修订及一条全新条例草案,但总是有人批评政府没有交代有关工作进展,甚至误指政府已放弃有关立法工作。亦有人批评政府早前曾表示会在2021年10月新一届立法会成立后尽快提交法案,但其后改变了立场,延后到2022年年初。这是事实。当新一届立法会选举确定于2021年12月举行后,劳福局亦已清楚表明会在新一届立法会成立后(即2022年1月)尽快提交法案。这是因为我们预期有关立法审议工作,因涉及多项现有法例的修订及一条全新法例,难于两、三个月内完成,因此我们决定在新一届立法会成立后才提交法案,让立法会有足够时间审议。我当然希望在本届政府任期完结前,完成有关立法工作。刚公布的《施政报告》,便再重申政府的决心,以及会在新一届立法会开始后尽早提交条例草案。

取消「对冲」会否引起「炒人」浪潮

取消「对冲」不会有追溯期,即是雇员在有关法例修订生效的日期1前的受雇期所引致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仍可与强积金「对冲」。换言之,雇主于法例修订生效前遣散员工,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反之,若法例修订生效前遣散员工,可能增加日后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开支。现时法例所订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上限为39万元,假设一个雇员在法例修订生效前所累积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权益已达30万元,在法例修订生效后,他可以累积的「不能对冲」权益便最高只有9万元,换言之,雇主在日后不能用强积金来「对冲」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最高便只有9万元。反之,如果雇主在法例修订生效前解雇这位员工,新雇佣合约聘用的员工可累积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最高便会变成39万元!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有个别雇主不明白上述道理,反而误信了一些坊间谣传和误解,在法例修订生效前解雇员工。政府有责任尽力及重复不断解说。

当取消「对冲」的法例修订生效后,雇主将会有更大的诱因保留现有的员工,以减低日后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特别是较年长及长年资的员工。

优化政府资助方案

坊间亦有一个相当普遍的误会,以为政府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一个新的取消「对冲」的方案。其实政府所提出的,只是优化在取消「对冲」后协助雇主适应政策改变的一个资助计划。取消「对冲」的方案并没有改变,有关法例修订的草拟工作亦已接近完成。

优化政府资助方案的内容,过往数天在传媒有甚广泛的讨论,劳工处亦于两日前为传媒安排了技术简介会。在此,我不重复内容细节,只想重申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在政府财政承担额大致不变,资助年期继续为25年的前提下,优化政府资助计划,简化计算方式,让雇主更易明白,并可预先确定会获得的资助金额。优化方案也会更聚焦支援中小微企,在取消「对冲」的初期订立较低的「封顶」金额,让雇主有更充裕时间为长远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支出作好准备。

1现计划是在2025年内生效,亦即「积金易」平台全面实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