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呈报机制的优化
2021年3月14日
前言
2017年7月,当我到任劳工及福利局的第十天,在红磡发生了一宗惨剧,三名工人在进行一个地下5米的挖掘隧道工程期间,发生工业意外而身亡,令我深感伤痛。而2017年的工业意外死亡数字亦偏高,共接近30宗。因此,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业安全,特别是建造业安全,是劳福局与劳工处这几年重点工作之一,其中一个探讨方向,便是如何优化建筑工程的法定呈报机制。经过分析及研究,政府将会提出优化建议,并于本月16日咨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建筑工程的呈报要求
虽然香港的整体职安健状况近年持续得到改善,但建造业的职安健表现仍然值得关注。我们分析了近年在建造业发生的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发现当中约占三分一的个案涉及工期少于6个星期或雇用工人不超过10名的工程。
在现行《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这些工期短及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承建商毋须向劳工处作出呈报,但这类规模较小的工程,往往亦会发生严重的意外。有见及此,我们认为需要修改呈报机制,目的是让劳工处尽早掌握风险较高工程的资料,以便劳工处能够及早进行巡查。
我们建议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的呈报机制,将这些工期短及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为必须呈报项目,我们会聚焦以下4类风险相对较高的工程:
- 搭建、扩建、更改、使用或拆卸在大厦外墙的悬空式棚架(俗称:吊棚)的工程;
- 建造长2.5米或以上隧道的工程;
- 建造或拆卸楼宇的工程;及
- 任何需要工人在超过1.2米深的坑槽、竖井、坑道或挖掘的空间内工作的建筑工程。
此外,我们建议缩短呈报的期限,由工程展开后7天内,更改为工程开展前,让劳工处能够更早掌握资料。我们亦会要求承建商提供更多与工程风险有关的细节,例如是否涉及棚架工程或是否涉及使用起重机械,以便劳工处能够更精准评估工程的潜在风险。
由于涉及吊棚的工期一般非常短,吊棚工程的风险亦相对较高,且时有意外发生,我们进一步建议吊棚工程承建商须在工程展开3个工作天前向劳工处作出呈报。
在听取议员和业界意见后,我们期望尽快落实上述修订,进一步遏止意外发生,能做到「早呈报早巡查、除风险乐回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