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服务之小区照顾服务
2021年1月24日
前言
上星期的网志谈到安老服务之院舍服务发展,今日将话题转到小区照顾服务。虽然在社会上院舍服务较为受到关注,不过从政策的角度,「居家安老」才是重点,而「居家安老」便需「支持」与「照顾」两大元素,所以小区服务便分为「小区支持」服务,及「小区照顾」服务。前者主要包括「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 」所提供多元化的支持服务,及暂托服务(可以是日间或院舍);今日暂且不会详细讨论。
「小区照顾」服务分为「家居」服务及「中心」服务。当中,「家居」服务便有两种服务单位:「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及「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而「中心」服务主要是「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或是附设于院舍的「长者日间护理单位」,两者的服务基本上一致;前者规模较大,若能善用空间及资源,容易作出创新的服务元素;而后者的主要优势是可以与院舍服务资源结合,亦由于日间护理单位的服务用户与家人,与院舍建立一定的关系,当有暂托住宿的需求,便更为容易安排和适应。「中心」服务的未来发展,亦有待下次有机会再详细讨论。
此外,还有在试验阶段的「长者小区照顾服务券」,可以灵活选用「家居」及「中心」服务的组合。
综合家居照顾服务
家居照顾服务早期称为家务助理队,历经分分合合,演变成今天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由于在家务助理队的年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度至严重功能缺损(体弱)的长者比例少,服务对象主要是轻度功能缺损的长者,发展至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时,对象便主要是「普通」个案,及少部分「体弱」个案。
从优先次序来说,「体弱」长者更应优先,所以在2020年10月起,「体弱」个案的名额便增加了1,500个;到今年4月,又会再增加1,500个名额,累积增加近3成。
从另一个角度:「预防」的角度,及早提供照顾服务给予「普通」个案中的「轻度」缺损个案,便可以减慢或防止这些「轻度」缺损变成「中度/严重」缺损。所以关爱基金资助的其中一项试验计划,便是提供额外资源,从在轮候服务的「普通」个案中,识别出有「轻度」缺损个案,尽早为他们提供服务。这项试验计划仍在进行中,有待检讨。我们估计在「普通」个案中识别出「轻度」缺损个案后,余下的其他个案的主要服务需要,可能是膳食需要,或许可以透过加强「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的膳食服务,可以满足更多这些需要,日后可将综合家居照顾服务的资源,集中为有轻度至严重功能缺损的长者提供服务。
综合家居服务队最近亦进行了一次大手术,把服务区域重新划分。「手术」之前,同一个行政区内会有多个综合家居服务队,让服务使用者选择。举例来说,在元朗区便有多个服务队,同时由天水围北至到元朗郊区提供服务,这安排会在交通运输上消耗人力物力。「手术」之后,便将每一队的服务范围收细,减低重迭。表面上减少了服务使用者的选择,不过在同一个行政区,体弱的长者还有另一个服务提供商以供选择,乃是「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
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
承上文,由于「综合家居照顾服务」过往偏重「普通」个案,而「体弱」个案日增,于是政府发展了「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专为「体弱」个案提供服务。在此之前,政府曾以先导形式提供家居照顾及膳食服务,当时亦有私营机构成功投标,但后来全数没有再参与。「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开始推行时,是透过外判合约形式由非政府的福利服务机构营运。在制定2017年《安老服务计划方案》期间,坊间的一致意见,都是将外判合约形式转为整笔拨款资助模式。这项转变亦已经完成,而「体弱」个案服务的人数亦由2017-18年度的9,721人,增加至2020-21年度预期的11,572名,即增加了19%。
长者小区照顾服务券
「长者小区照顾服务券」是由2013年开展的试验计划,现时已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是基于第一阶段的检讨评估,作出改善。同样地,第三阶段亦是如此。简单来说,每一个阶段都为使用者提供更灵活的选择和安排,更能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上文提到,服务券的使用者可以灵活地选择不同「家居」和「中心」服务的组合。服务券的数量亦已经由初期的3000张,增加至现时的8,000张,增幅为167%。第三阶段将会在2023年9月结束。日后发展或是否恒常化,有待检讨。
后语
小区照顾服务需求增幅十分之大,虽然上述所列出的服务供应增幅甚为可观,仍只是在追落后。面对人口高龄化,我们还需继续争取资源,改善服务的质和量,以免越追越落后。
1 小区支持服务中还有一间「长者活动中心」,它是「长者邻舍中心」的前身。因为种种原因,它是2003年至今唯一还没有转型的长者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