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 遍地开花

2015年10月24日

经过多年推广,「社会企业」这个名词对香港人已经不再陌生,随着越来越多慈善团体、传统企业,以至私人团体投资或/及营办社企,加上商界和专业人士投入参与,社企近年开始发展蓬勃。

据社福界统计,现时全港共有527间社企,相比二○○八年开始有统计时的260间,翻了一番。这些社企的股东只会分摊不多于百分之三十五的盈利,有些甚至完全非牟利。这些社企当中有不少资金、技术、管理专业的支持来自商界,这说明商界不但在履行企业公民责任上非常积极,在社企界的参与亦越来越多。社企界亦成为了深化民商官合作的重要平台。

作为一个同时具备社会使命和商业元素的企业,社企在改善社会问题中,扮演着独特而不可或缺的角色。成功的社会企业的一大特点,和社企至关重要的社会功能,在于能够将营商目标与社会目标结合,在兼顾商业策略、财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管理层面之余,亦符合社会创效、良心消费等原则。

为了进一步培育社会创业家和鼓励创新,特区政府在二○一三年年底宣布成立「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并在扶贫委员会之下成立专责小组,监督这个五亿元基金的运作。专责小组期望可以在协创机构的三年委聘期内培育2 700位社会创业家,孵化700个意念及资助100个创新项目。

不少社企在聘任政策上,致力协助弱势社群就业,一方面为相关人士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同时亦有助建立共融、多元的工作文化,更回应了充分释放劳动力的社会需要。针对协作弱势社群就业方面,社会福利署在二○○一年九月开展「创业展才能」计划,资助非政府机构成立小型企业,为残疾人士创造就业机会。政府于二○一二年一月为计划再注资一亿元,为残疾人士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计划至今已批出约8,900万元资助款额,成立100项不同性质的业务,共创造约1 050个职位,包括约741个专为残疾人士而设的职位,计划帮助了不少社企的起动。

此外,民政事务总署自二○○六推行的「伙伴倡自强」计划,透过向合资格的非牟利机构提供种子基金,成立社会企业,推动可持续的地区扶贫工作,协助社会上的弱势社群自力更生,亦帮助起动了不少成功的社企。

上星期二我出席了一个由香港社会企业总会(社企总会)、社企民间高峰会,以及其他多个有心的机构合办的「香港社企优秀员工嘉许礼」及「第二届社企认证标志颁授仪式」。当我看见一些残疾人士和来自弱势社群的社企雇员,怀着喜悦和自信,踏上台上接受嘉许,我特别感到欢欣。

结合政府政策的支持、社会企业家的创新意念和社会责任心、前线员工的投入付出,加上像社企总会、社企民间高峰会等热心机构的推动,我深盼社企在香港遍地开花,在各行各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