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支援居家安老

2016年09月25日

香港正面对人口急速高龄化的挑战。政府一直以「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的方针,多管齐下加强各方面的安老配套。近年更致力以不同模式,提升安老服务的质与量。在10月起我们将加强两项支援居家安老的措施的灵活弹性和复盖面。

社会福利署(社署)将于10月3日开展第二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试验计划)。

政府在2013年9月获奖券基金拨款3.8亿元推出第一阶段试验计划,采用「钱跟人走」的崭新资助模式,由政府以服务券形式向合资格长者直接提供资助,让他们选择适合个人需要的社区照顾服务组合,达致用家为本的目的。汲取第一阶段的经验,政府获奖券基金拨款6.4亿元,开展为期两年的第二阶段试验计划,提供更灵活和多元化的服务。

第二阶段试验计划复盖范围将由8区扩展至全港18区,服务对象除经评估为身体机能中度缺损的长者外,亦包括身体机能严重缺损的长者。社署将会额外发出1 800张服务券,如第一阶段的1 200名现有服务券持有人选择过渡至第二阶段,服务券数目最高可达3 000张。服务券金额亦会由第一阶段的单一价值,增加为每月3,600元至8,600元的5种不同价值,以配合个别人士需要和选择。

参与第二阶段试验计划的124间认可服务提供者为受社署资助的非政府机构、非牟利机构(包括社会企业)及合资格的私营机构,将提供约2 100个日间护理名额及约2 900个家居照顾名额。服务券持有人可自由选择中心及/或到户家居服务,如有需要,亦可使用每月服务券价值购买住宿暂托服务。

此外,社署于第二阶段试验计划将成立一个主要由社工组成的中央工作组。中央工作组除可加强对认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监察外,亦会联同负责工作员向服务券持有人提供专门的支援和协助,包括提供有关认可服务提供者的资讯、协助长者决定是否申请服务券、选择合适的认可服务提供者及服务组合,以及在有需要时协助长者转换认可服务提供者等。

本着「能者多付」为原则,负担能力较低的长者可获较多的政府资助。社署会根据长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以厘定该长者的共同付款级别,6个级别为服务组合价值的5%至40%。

另外,护老者在照顾长者方面亦担当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一向重视他们的贡献,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务。

关爱基金较早前亦公布,将于10月开展第二期「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护老者生活津贴试验计划)。计划旨在向低收入家庭的护老者发放生活津贴,以补贴其生活开支,并让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可在护老者的协助下,得到适切的照顾及继续在熟悉的社区安老。

为期两年的第二期护老者生活津贴试验计划将增加2 000个受惠护老者名额,使两期计划的受惠名额总数增至4 000个,并继续由社署负责推行。

符合第二期护老者生活津贴试验计划资格的护老者每月可获发放2,000元津贴,如同时照顾多于一名长者,每月可获发放最多4,000元津贴,津贴期最早于2016年10月开始,为期最长至2018年9月。第一期仍然合资格的护老者,可获延续津贴期至2016年9月,他们亦可申请领取第二期的津贴。

政府在2016-17年度投放在安老服务的资源约74亿元,比2015-16年度的修订预算的68亿元,增加8.5%。在2016-17年度预算开支的约74亿元之中,社区照顾服务方面的资源达22亿元。我们会继续加强社区照顾及支援,让更多长者可以继续留在家中安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