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进修基金

政府于2002年6月成立持续进修基金(基金),旨在为有志进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续进修和培训资助,配合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满足香港转型为知识型经济的需要。

  • 现时已登记的基金课程超过4 650项,由超过120间培训机构提供。可发还款项基金课程的分类包括「能力为本」、《通用(基础)能力说明》为本以及在资历名册下登记的所有14个学习及培训范畴。览基金办事处网页的课程搜寻器及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以获取更多基金课程资料。

  • 政府鼓励培训机构因应市场需要,设计及开办新课程,申请在基金下登记。全新推出的专属电子平台(www.cef.gov.hk)可供培训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有关登记成为基金课程的资格及申请程序,可参阅网上平台上的指引

申请发还基金款项

  • 香港居民不论教育程度、就业情况及经济状况,于基金课程开课时,年满18岁并符合相关居留条件,均可于成功修毕合资格基金课程后申领资助。

  • 现时每名合资格申请人的资助上限为25,000元。学员可透过基金办事处网站查阅发还款项申请资格及程序等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