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约章》计划的措施
参与《约章》计划的机构可采取一项或以上促进残疾人士就业的措施,有关措施的例子如下:
- 订定政策和措施为残疾人士提供公平的受聘机会;
- 于机构内聘用残疾人士;
- 定期于机构刊物/宣传品(如年报或网页等)内公布残疾雇员的数目,以及雇用残疾人士的措施或指标;
- 提供无障碍的工作环境和辅助器材,协助残疾员工投入工作;
- 按残疾雇员的特殊需要在工作上作出合理和适当的调整(例如因应雇员的残疾情况,透过重整工序以安排他们担任合适的工作、引入弹性工作时间,或将合适的工序,如美术设计、文书处理和编写电脑程式等,外判予在家居工作的自雇残疾人士);
- 参与社会福利署及/或劳工处举办的各类在职培训及支援计划,或推出学徒计划或类似措施,为残疾人士提供培训及聘用机会;
- 推出师友计划或类似措施,由导师传授知识技术(如糕饼及手工艺制作等)予残疾人士,委任指导员协助新聘任的残疾雇员掌握工作技巧及适应工作环境,并与同事融洽相处,构建共融工作间;
- 选用由康复界的社会企业(下称社企)和工场、聘用残疾人士的供应商或自雇的残疾人士提供的用品和服务(如餐饮到会和清洁服务等);
- 成立非牟利社企,聘用残疾人士;
- 与非政府机构合作,设立模拟工作间(如酒店客房,以供房务工作培训用途),为残疾人士提供入职训练;
- 拨出商铺或摊位供社企或自雇的残疾人士经营或摆卖其货品;
- 因应残疾人士之工作能力,设立新增的工种或职位(全职或兼职),以增加聘用残疾人士;及
- 参与宣传及公众教育活动,以协助推广残疾人士公开就业(例如向机构的会员和伙伴介绍《约章》计划、参与雇主经验分享会、接受传媒访问、协助拍摄宣传照片及短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