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書》-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香港電台發表《香港家書》的全文:

俊偉兄:

謝謝您的來信。您離開香港多年,仍然關心香港人,香港事,不時來信一抒己見,令我獲益良多。

您曾經說過香港的交通費佔家庭開支的比重太大,十分關注這問題。我剛剛公布一個嶄新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目的正正就是要減輕低收入家庭在職人士上下班的交通費負擔,同時鼓勵持續就業。

記得兩年前我跟您提過的「交通費支援計劃」嗎?那個試驗計劃是鼓勵四個新界偏遠地區的居民「走出去」找工作,資助期12個月。不少人拿這兩個計劃來比較,但其實兩者的定位和目標很不同,新計劃的對象、規模、津貼期限都擴大了,務求更切合低收入家庭的需要,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新計劃的對象是全港低收入家庭的在職人士,不論是自僱還是受僱,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不管是哪種交通工具,實際開支多少,通過經濟審查就一律可獲發每月600元,同一住戶可以有多人同時受惠。津貼不設領取期限,合資格便可一直領取。換言之,新計劃適用於全港十八區、受僱和自僱人士同樣受惠,規模龐大得多,試驗計劃未能照顧的地方,例如其他十四區和自僱人士的需要,受惠人在12個月津貼期屆滿後的長遠負擔,新計劃都一一顧及,足見政府的誠意和承擔。

新計劃的經濟審查以住戶為基礎,入息和資產限額相當寬鬆,不計自住物業。入息限額大約是相同人數住戶入息中位數的60%;一人住戶的限額較高,大約等同中位數。資產方面,按住戶人數分六級;住戶中年滿60歲的家人每人有額外35,000元的限額,住戶的整體資產上限會因而提高。這是考慮到長者有積蓄的習慣,也符合我們鼓勵與老人家同住和敬老的精神。

俊偉兄,很多人以為現在經濟審查以住戶為基礎,是因為政府想省錢,減少受惠人數。事實上,採用住戶經濟審查受惠人數反而會較多。我們考慮的重點是如何聚焦最需要幫助的人。其實個人的收入和資產不一定反映他的真正需要,因為每個人的家庭負擔都不一樣。經濟審查以住戶為基礎,可以全盤考慮住戶的整體經濟情況,比起只審查個人的做法更公平、合理。現時政府各項財政資助的經濟審查都以住戶為基礎。

讓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以個人為審查基礎,入息限額不可能定得太高。假設是維持在現行試驗計劃月入不超過6,500元的水平,那麼那些過了限額,但一人扛起一家三口或四口的唯一經濟支柱就不獲資助。另一個中產家庭的青年,家境寬裕,只不過因為收入少於6,500元,就可以得到資助,那是否公道呢?是不是應該把對那位青年的資助放在更有需要的人身上呢?以住戶為單位就可以有效處理這些問題。

那麼讓申請人選擇以個人或住戶為基礎接受經濟審查,豈非兩全其美?但是政府推行任何資助計劃,必須定出合理的準則;計劃不設期限,便更須審慎考慮長期的財政承擔能否維持。若個人和住戶審查雙軌並行,那麼設下的界限,依從的理據,就形同虛設,更可能出現濫用,例如將資產轉到其他家人名下,以符合申請資格,計劃的持續性會大受影響。

若不計算資產,估計全港約有33萬名低收入在職人士符合要求,假設當中一半,即16萬5千人合資格並提出申請,未來三年,計劃的開支約38億8千萬元。若申請人數超出預算,我一定會再申請撥款,我會確保合資格的人來者不拒。

我和廣大市民一樣,很想新計劃盡快實施。雖然還有大量工作要做,我和同事一定會「踩行油」,使計劃可以在明年第三季正式推出。我們會盡量簡化申請手續,務求做到利民便民;申請指引亦會盡量清晰,方便申請人清楚知道需要提供些什麼資料。

制訂政策時,我常常提醒自己除了用心盡力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急民之所急,亦要確保政策穩健和可以持續,公帑用得其所。

俊偉兄,您對計劃有什麼看法?下次再談。

建宗

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