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責無旁貸

2018年7月1日

美國國務院日前發表《2018年度販運人口報告》,維持香港在第二級觀察名單,與馬里及尼日爾等國並列,令人詫異。觀乎最近美國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及其國內處理非法移民兒童引起的爭議,更令其公信力下降。以近日美國在外交及貿易多方面針對中國,竟有美國官員將一帶一路說成中國「如明朝」要其他國家「kowtow」,令人容易懷疑這份有欠公允的販運人口報告,亦只是出於視香港為對華政策的一步棋子。特區政府不能接受這份報告,亦已發出聲明,我不再重複了。

雖是如此,不論是本地或是國際組織對香港政策的批評,我們都不會忽視;若是與事實不符,我們會指正;若是不合理,我們會抗辯。另一方面,我們面對批評,總是抱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態度,才會有所改進。

今天剛是我就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滿一年,年內勞工相關政策的工作佔相對較重的部分,不論是在立法會多項法例的有關修訂,或是與工會或僱主組織會面的次數,都遠較福利相關工作為多。在上任第二個月,我首次外訪便到訪柬埔寨,與當地政府商討輸入柬埔寨傭工。首批柬埔寨傭工已於去年底來港。

現時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接近38萬人,較20年前增長超過一倍,而佔本港勞動人口近一成。依香港人口結構的變化,及家庭照顧老幼的需要,外傭在未來三十年間便可能會增加至60萬人,佔本港勞動人口超過一成半。

我們除了要增闢外傭的來源,更要加強保障在港外傭,以確保香港僱主有良好口碑,才能吸引更多不同地區的傭工來港工作。否則,將來香港的家庭要找人來照顧家中長者或幼兒,便會出現很大問題。而面對未來本港勞動人口下降,外傭除了是一個重要勞動人口補充來源,更是釋放本港家庭勞動力的重要支柱。維護外傭的權益與福祉,政府是責無旁貸。

在香港勞工法例下,外傭與本地僱員享有同樣的僱傭權益,如每周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生育保障、疾病津貼、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等。此外,外傭更享有政府制訂的「標準僱傭合約」提供的額外保障,包括「規定最低工資」,以及由僱主提供的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免費醫療、免費住宿及往來原居地的旅費等。

政府亦於去年提出法例修訂,將濫收求職者(包括外傭)佣金及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的最高刑罰,由罰款港幣5萬元大幅提高至罰款港幣35萬元及監禁三年;而濫收佣金罪行的涵蓋範圍亦擴展至職業介紹所持牌人以外的相關人士(即職業介紹所的管理層及僱員),以提升阻嚇力。《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已於本年2月1日在立法會通過及於2月9日正式生效。由去年至今,共有11間職業介紹所被勞工處撤銷/拒絕續發牌照,原因分別為濫收佣金被定罪、提名經營者是一名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或違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守則》)而被信納為非經營職業介紹所的合適人選。

在2018-19財政年度,勞工處亦增加了人手,以加強對職業介紹所的巡查和執法工作。我們亦透過宣傳及教育,鼓勵懷疑被濫收佣金的求職者舉報及協助擔任控方證人。政府在今年3月公布了「打擊販運人口和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行動計劃」(行動計劃),勞工處會按公布的新措施加強保障外傭。我們期望今年能為外傭設立具傳譯服務的24小時電話熱線,方便他們了解其權益、查詢及求助。其實,他們已可透過勞工處的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內的網上表格(設有中文、英文、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印尼語、泰語和高棉語版本)及專門電郵(fdh-enquiry@labour.gov.hk)提出他們的查詢及求助。勞工處亦在職業介紹所的專題網站(www.eaa.labour.gov.hk)推出網上表格,讓求職者(包括外傭)及僱主可便捷地就職業介紹所涉嫌違反法例或《守則》作出投訴。

雖然,我們在傳媒中見到一些有關職業介紹所或僱主涉嫌違反法例、《守則》或僱傭合約行為的報導,但很多時礙於沒有人願意作出舉證,勞工處及執法機關亦難以有足夠證據進行檢控。所以,我們一方面會繼續爭取資源增加勞工處人手,加強保障外傭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會與社會各界在外傭事宜上繼續攜手合作,並與外傭和僱主團體以及駐港總領事館保持緊密交流,以吸引更多外傭來香港愉快工作,配合本地家庭的長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