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抗疫——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互相體諒
2020年4月5日
政府自3月29日起已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違例者可被檢控。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休息日安排頓時成為關注。過去一個多星期,我們透過不同宣傳渠道,我亦透過有印、菲、泰文字幕的短片,呼籲僱主和外傭在休息日安排上商討合適安排,互相體諒,同心抗疫。
畢竟,現時香港有接近40萬名外傭。他/她們料理家務,照顧老幼,我們十分感謝外傭對香港社會的貢獻。我們明白外傭經過一星期的辛勤工作,大多希望在休息日與朋友見見面,放鬆一下。可是,香港正處於抗疫的關鍵時刻,大家有必要保持社交距離,防止疫情擴散。
因此,政府呼籲全港市民在這段時間盡量留在家中,包括外傭,希望他/她們明白。事實上,各總領事館都第一時間,透過他們的網頁及社交媒體平台等向其在港的國民(包括外傭)傳遞相關信息,就此我們表示感謝。
我們建議僱主鼓勵外傭在休息日留在家中休息,或讓他/她們在平日而非週末放取休息日,以保障外傭個人健康和減低疫情擴散的風險;及提醒外傭如須外出,亦務必保持社交距離,並遵從公眾地方禁止多於4人群組聚集的規定及衞生署建議的個人防疫措施,以對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有外傭擔心,如果留在家中,會被要求工作而得不到真正休息,因此我們多番提醒僱主,若不給予外傭休息日或在未得同意下而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屬於違法行為。
另一邊廂,有僱主表示很難說服外傭改於「閒日」(非週末的日子)放假;也有僱主表示他們的外傭樂意留在家中,雖然僱主完全沒有要求外傭工作,而自己下廚或叫外賣一起分享,但外傭仍主動在兩餐之後幫忙洗洗碗,於是很想給予外傭報酬,作為留家不外出的鼓勵。雖然《僱傭條例》容許僱員包括外傭在自願情況下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但從勞工政策的角度而言,政府一向不鼓勵這樣做。然而,在此抗疫關鍵的非常時刻,有些外傭或許願意在休息日留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當然應向外傭支付額外報酬,以作補償。我必須明確指出,這僅是鑑於現時的特殊情況,不應視為先例或常態,而僱主與外傭亦需商討雙方同意的合適安排,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至於遵從僱主建議留家而大部分時間休息者,我認為在這情況下,作為良好僱主,可以的話給予一些獎勵,亦有助勞資和諧。
至於其他關於休息日安排及相關僱傭事宜的常見問答,勞工處已上載其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供僱主及外傭參考。
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資訊及健康訊息,請瀏覽政府的「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網頁載有中文、英文、菲律賓文、印尼文、泰文、印度文、斯里蘭卡文、孟加拉文、尼泊爾文及巴基斯坦文的資訊。
如外傭及其僱主就僱傭事宜有疑問,可透過勞工處的外傭事宜專屬電子郵箱(fdh-enquiry@labour.gov.hk)及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的網上表格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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