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殘疾人士院舍服務質素
2021年5月9日
上星期二死因裁判法院就2016年發生的一宗涉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的不幸事件作出裁決,並作出多項改善建議。政府一直致力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2015及2016年發生『雙橋事件』後,社會福利署(社署)推行了多項措施,加強對院舍服務的規管。在此我簡略介紹社署這幾年來在加強巡查監察和業界培訓方面的措施。
成立「牌照及規管科」
社署於2017年5月成立「牌照及規管科」,統一對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的規管,並提升至由一位助理署長級人員領導,就加強院舍監管和提升服務質素方面,持續推行涵蓋不同範疇的措施,包括加強監管及執法、提升院舍質素、加強透明度、加強培訓和推動專業化,以及加強住客照顧服務等。與此同時,社署於同年6月成立「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檢視相關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已在2019年5月完成檢視工作。部分建議已透過修訂相關的實務守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其他須透過修訂法例實施的建議,政府現正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
為了提高殘疾人士院舍特別關顧殘疾兒童住客的福祉的意識,社署已在經修訂的《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中新增「兒童的照顧」篇章,清晰地說明殘疾人士院舍在收納兒童及青少年時必須遵守的規定。
加強巡查及執法
社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牌照處)督察不時到殘疾人士院舍進行突擊巡查。如發現院舍違反《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第613A章)或《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的規定,視乎違規事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牌照處會考慮向有關院舍發出勸諭、警告、書面糾正指示或提出檢控。社署於2017年2月開始以合約形式聘用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協助牌照處督察巡查院舍、調查懷疑違規個案、搜證及進行檢控工作。過去三年(即2018-19至2020-21年度),牌照處巡查殘疾人士院舍的次數每年平均多達約2 200次;因違規被定罪的個案共有7宗,而因違規被警告的個案有8宗。
為了提高院舍監管機制的透明度,社署於2018年4月1日開始,將違規而被定罪或警告的院舍的記錄上載至社署網站及「社署殘疾人士院舍資訊網」,並保存12個月。
加強培訓
為協助私營殘疾人士院舍透過培訓及服務諮詢來提升管理質素,社署在2017年委託明愛專上學院開展為期18個月的「殘疾人士院舍質素提升計劃」,協助院舍經營者及主管推行「服務質素標準」,當中包括要求院舍清楚臚列職員架構、院舍管理、收費及服務詳情等,並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投訴處理機制,以強化院舍管理和推動訂立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發展架構,加強問責和透明度,從而持續改善服務。全港所有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已參與該計劃。
為持續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社署自2019年3月起分階段推行一個為期5年的計劃,全數資助全港所有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的主管、保健員和護理員修讀在資歷架構下認可的訓練課程。
就提供持續在職培訓方面,社署聯同衞生署及相關專業人士為殘疾人士院舍員工舉辦培訓課程,課題包括感染控制、精神科藥物管理和認識殘疾人士的社交、康樂及發展需要,並會向殘疾人士院舍的感染控制主任及有關員工講解感染控制、精神科藥物處理原則及衞生護理事項。
立法加強規管
如上述指出,為進一步優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監管,「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已在2019年5月完成檢視工作,並就院舍的分類、法定最低人手要求、住客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持牌者的規定、主管及保健員註冊制度,以及相關罰則等提出建議。涉及修訂《安老院條例》(第459章)、《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的建議,政府現正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完成後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