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支援老弱傷殘

2015年04月12日

過去一個月,我和勞工及福利局同事除了日常公務,更忙於回應立法會議員就2015-16年度政府開支預算所提出的連串問題。在整個特區政府收到的超過7 000條提問中,一如既往勞工及福利範疇是「大戶」,共收到1 399條,佔總數約兩成。這正正反映勞工福利事務與民生息息相關,備受關注。

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其中一項主要紓緩措施,是建議向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的人士發放額外津貼,金額相當於兩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涉及開支預計共約55億元,受惠人數約118萬人。明天我會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有關建議。

在118萬名受惠人中,有13萬人領取傷殘津貼,另外接近七成(約81萬人)是65歲或以上的長者,包括約44萬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約20萬人領取高齡津貼;約2萬名為「廣東計劃」受惠人;此外還有約15萬名是年滿65歲的綜援受助人(佔整體綜援受助人數約四成)。如果把60歲或以上的綜援受助人計算在內,長者的數字會更多。

綜援計劃的目的,是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單親、失業和低收入等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家庭,提供最後的安全網,使他們能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值得留意,今年二月底領取綜援的個案總數連續47個月下跌至251 406宗,受助總人數為378 150名。在超過25萬宗個案中,約15萬宗屬年老個案(佔約六成);永久性殘疾和健康欠佳個案約43 000宗(佔約百分之十七);單親個案約29 000宗(佔約百分之十二)。

至於低收入個案和失業個案,分別只佔約百分之三及約百分之七,前者已連續72個月錄得下跌(由16 306宗減至7 416宗),後者亦已連續66個月錄得下跌(由34 121宗減至18 131宗)。由此可見,隨着經濟和就業市場好轉,很多綜援受助人都會選擇自力更生。

為更全面協助及鼓勵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尋找工作,自力更生,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13年1月把各項就業援助計劃整合為「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援助計劃」),政府並已預留2.2億元延續「援助計劃」。社署會繼續委託非政府機構為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綜援受助人,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為進一步鼓勵健全的綜援受助人就業,社署透過關愛基金撥款2.266億元,由2014年4月起推出為期3年的獎勵計劃,協助參與者早日脫離綜援網。

終審法院在2013年12月17日裁決把綜援計劃的七年居港規定回復至2004年1月1日以前的「居港一年的規定」,一度引起社會上廣泛關注,擔心會否變相鼓勵新來港人士申領綜援。自裁決當日至2014年12月31日,社署一共收到約8 600宗涉及18歲或以上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事實上,有關申請宗數由2013年底每個工作天170宗的高峰大幅減至近日的每個工作天約十多宗。在減去被拒絕和申請人自行撤銷的申請,以及扣除在假設「七年居港規定」仍然生效的情況下可獲酌情批准的申請後,估計截至2014年12月底,由終審法院裁決引致的受助人數約為5 500人,2014年涉及的綜援金額約為1.75億元。

這數字遠低於裁決初期外間的估算。我們曾多次指出,終審法院的裁決對綜援開支的影響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新來港人士的經濟狀況及申領綜援的意欲,亦需要時間觀察。事實上,根據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分析,2013年透過單程證計劃來港的人士的年齡中位數為33歲,他們的教育水平多年來有所提升,15歲或以上的新來港人士中,有八成八已達中學程度或以上;約四成六適齡工作新來港人士(20 至64歲)在內地有從事工作,大部分來港後繼續積極投入本地職場,自力更生。

為鼓勵自力更生和促進向上流動,我們正密鑼緊鼓籌備在明年第二季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向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在職家庭(特別是當中有兒童的)提供財政支援。計劃預計可惠及來自超過20萬個基層家庭的71萬巿民,涉及的津貼開支估算約為每年30億元。

歸根結底,政府福利政策的一貫理念是善用有限公共資源,針對性協助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