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受助人收到「不明來歷」的存款

2020年7月12日

前言

較早前,我收到一位領取傷殘津貼朋友的WhatsApp訊息,問我知不知道為甚麼他的銀行戶口多了一筆存款。過了一段時間,社交媒體亦出現不少誤傳這些存款的來源,說成有富豪派錢,而竟然有人信以為真。這反映了甚麼?

我在5月17日的網誌中,解釋了近月社會福利署(社署)除了要處理增加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個案申請外,還要處理多項紓困措施所需的系統調校,以及非恆常的額外工作。今天的網誌且換個角度,從受眾的角度,看看他們會得到甚麼額外津貼,亦順帶解釋上述「不明來歷」存款的來源。

第一筆「不明來歷」的存款:「雙糧」

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向合資格社會保障受助人發放一個月額外款項(俗稱「雙糧」)。綜援受助人獲得的是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不包括其他津貼(如租金津貼)。其他社會保障受助人,如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則獲發額外一個月的津貼。

雖然社署在事前有公布將會發放這一筆「雙糧」,部分傳媒亦有報導,但不是每位受助人都留意到,直到「打簿」才知道。但為甚麼他們會對存款有疑惑呢?原因之一是他們收到的金額與之前每月收到的津貼金額不同。舉例來說,一位領取生果金的長者在六月初收到六月份的津貼是1,385元,但在6月12日卻收到一筆「不明來歷」的1,435元的存款,覺得奇怪。

故事是這樣的:生果金在今年2月1日應該依通脹調整,由1,385元加至1,435元。所以,當財政司司長在2月底《財政預算案》公布會發放一個月額外款項,應是以1,435元計算。但由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議程「大塞車」,有關的按年調整本應於一月份前通過,最後卻要到5月29日才通過,而6月份的生果金最早在6月1日已發出,所以仍是1,385元。到6月12日時,發出的「雙糧」便是已獲財委會通過的新金額1,435元。

以下是6月12日所發「雙糧」金額與較早前所領金額的對比: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元) 普通傷殘津貼(元) 高額傷殘津貼(元)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元)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元)
2020年2月1日前的金額 1,385 1,770 3,540 2,675 3,585
「應」於2020年2月1日生效並用作計算「雙糧」的金額 1,435 1,835 3,670 2,770 3,715

調整的日期需要獲得財委會通過才生效,這是很「均真」的安排。大家相信不會留意到,今年拉布令社署同事險些面對另一個可能出現的問題,還好我「成功爭取」將社會保障金額的調整維持在財委會議程較前位置,結果得以於5月29日獲得通過,這個問題才沒有出現。究竟這是甚麼問題?事情是這樣的: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於5月14日在立法會獲得通過,而社署承諾最快在通過預算案後的一個月後開始將「雙糧」發放給社會保障受助人。若有關社會保障金額調整在6月14日前仍未獲得通過,社署在發放「雙糧」時便只能發放舊的金額,待財委會通過上述按年調整後,才可再將「雙糧」的差額補發給受助人。如此一來,社署不但要為超過130萬名受助人多做一輪工作,受助人也會莫名其妙收到另一份「不明來歷」的存款。

第二筆「不明來歷」的存款:「補水」

說到這裏,大家或已猜到第二筆「不明來歷」的存款是甚麼一回事:就是補發的社會保障金額(「補水」/ back pay)。由於本應2月1日生效的金額調整到5月29日才獲得通過,所以社會保障受助人在2月至6月所領取的津貼金額都是舊的金額。社署因此在6月24日向所有在六月份或之前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障人士發放「補水」。以下列出除了綜援1 外,其他社會保障的「補水」:

合資格領取月份*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元) 普通傷殘津貼(元) 高額傷殘津貼(元)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元)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元)
2月至6月 250 325 650 475 650
3月至6月 200 260 520 380 520
4月至6月 150 195 390 285 390
5月至6月 100 130 260 190 260
6月 50 65 130 95 130

*以曆月計算

或許大家會感到奇怪,這有甚麼特別呢?過往公務員薪酬調整,生效日期是每年4月1日,而財委會都是在事後通過,故年年都會有「補水」(back pay),2019年4月1日的調整更是到2020年2月28日才獲得通過。不過,歷年來社會保障的通脹調整一般都會在生效前通過,不會有立法會議員反對,批評的都只會指「通脹」率太低。在我記憶中,從來只在2015年及2016年出現過兩次遲於2月通過,今次是歷史上第三次。

還有沒有好消息?

事實上,由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開始,社會保障受助人已先後收到三次「雙糧」。但部分受助人今個月再有好消息。今年七月開始實施的其中一項綜援改善項目是租金津貼最高金額調高。在過往租金超出津貼上限的個案,在七月份「打簿」會看見收到的綜援金額有所提升。以一人住戶計算,租金上限便由每月1,885元調升至2,475元,例如若受助人的租金為2,475元或更高水平,其七月份綜援金額便會多出590元。

結語

一般而言,綜援受助人有經濟情況轉變或接受定時覆檢,才會獲發通知援助金額的內容細節。就上述情況,社署不會另行通知社會保障受助人。大家可以想像,若上述「雙糧」和「補水」都需要另行通知,社署每次便要發130多萬封信,而不少社會保障受助人收到公函通常都仍會感到一頭霧水,於是紛紛致電社署查詢,工作量之多可想而知。希望今日的網誌能消除一些坊間對這些「不明來歷」存款的謠傳。


1由於每個領取綜援的家庭人數及成員組合不同,所以領取的綜援金額不同,「補水」亦各異,這裏不能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