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防疫抗疫(三)

2020年2月16日

由年初一至今的廿二天,沒有一天不是在政府總部開會討論有關防疫多方面的工作。今天是否要開會還是未知之數。雖然大部分勞福局同事都是居家工作,在必需時,仍要回來開會。而我除了開會外,很多時都是「office alone」,亦因如此,過往廿二天沒有去人多的地方,回政總全部都是自行駕車,沒有乘公共交通工具,一片口罩都沒有用過,間接是慳了給有需要用口罩的人。

剛過去的星期五(二月十四日),行政長官交代了幾項重要工作的進度,並宣布了防疫抗疫基金下的21項措施,其中有三項屬勞工及福利局範疇,分別是(i)為與僱員再培訓局合作的培訓機構提供特別津貼;(ii)為資助和非資助的幼兒中心提供補助金;及(iii)為全港約20萬戶低收入家庭提供一次過的特別津貼。

為全港約20萬戶低收入住戶提供一次過的特別津貼,主要透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的現有資料庫發放,目的是減省繁瑣的審批工序,以期盡快可以直接發放。津貼金額方面,曾於2019/20學年領取設經濟審查的學前和中小學學生資助的住戶將可獲4,640元(即每月2,320元職津每月平均金額的兩倍)特別津貼;至於在2019年4月1日以後有領取職津的住戶,其特別津貼款額將視乎其最近獲發的職津最高金額而有所差異。舉例來說,一個育有兩名兒童的四人住戶將最多可獲6,400元特別津貼(即每月最高3,200元職津的兩倍),至於單人住戶,則最多可獲2,400元特別津貼(即每月最高1,200元職津的兩倍)。若是兩種津貼皆有受惠的住戶,則會按較高額的一項發放。有關詳情待財委會通過撥款後,容後公布。

上述三項措施中,公眾的注意力集中於第三項,但其實其他兩項措施的重要性在於支援服務提供者,讓他們不至倒閉,以免當疫情過後,沒有足夠的機構提供所需服務。事實上,當年SARS一役曾導致部分幼兒中心關閉,從而令到往後多年的服務供應更形緊絀。因此,我們認為有需要加以支援。

其實,在防疫抗疫工作上,社會福利署人員一直默默地擔當後援的角色。舉例說,社署的緊急救濟支援組自一月二十三日起投入支援檢疫中心的工作,為接受檢疫人士購買及送遞基本生活所需物品,包括毛毯、枕頭、暖風機、暖包、衣服鞋襪、電水壺,以至生果、零食、即沖飲包等等。支援組現正為五個檢疫中心提供支援,全個星期七日運作。雖然支援組人手很少,在過去三個星期已安排送遞超過三萬件物品。

在支援居家檢疫方面,截至星期五,社署正為468個住戶約770名人士提供所需支援。由於這些住戶分布全港十八區,我們從現役或退休公務員同事中招募義工,協助聯絡、採購和安排派遞的工作,我得悉不少社署舊同事都義不容辭地表示願意協助或已投入服務。

跨境家庭我們亦沒有忘記。社署委托為跨境家庭提供支援服務的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已延長「跨境一線通」的服務時間,該社更另外增設由社工接聽的「內地港人熱線」,為因疫情滯留內地的香港人提供情緒及其他支援。

另一方面,社署已經宣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為了盡量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社署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個案續期已作出特別安排。所有在2020年1月29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到期的綜援個案均會安排續期三個月綜援金,受助人在此期間無須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續期手續。個案續期後受助人會收到社署發出的通知信。社署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的發展作適切的安排。

此外,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申請人/受助人,如因疫情而未能及時返港以符合相關計劃的居港規定/領款後的離港寬限,社會福利署署長將會酌情豁免計算有關申請人/受助人的離港日數。社會福利署呼籲申請人/受助人無須急於趕回香港。至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情況,可透過郵遞方式提交申請,無須回港辦理有關的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