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服務規劃重回軌道

2019年01月20日

前言

在我上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之前,由2014年中開始,已與多名不同大學的同事一起協助政府進行有關安老服務規劃的工作,至2017年中完成。安老事務委員會亦於同年7月公布了《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方案》)。

《方案》當中有20個建議,而不少建議有分項a、b、c等等,部分分項更再細分為幾點。這些建議在實施上亦有分短期、中期以至長期。其中一項短期工作,終於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了,這就是建議13a:「應重新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加入安老服務的規劃比率」,當中包括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及社區照顧服務(包括日間護理中心及家居照顧服務)。以下重點的分析只集中院舍照顧服務,其他社區服務日後有機會再分享。

新院舍照顧服務規劃比率

在草擬《方案》的安老服務規劃比率時,政府是以推算2026年的服務需求為基礎。重新寫入《準則》的院舍照顧服務規劃比率,為每1 000名65歲或以上的人口,設21.3個資助宿位1 ,即到2026年的目標約為46 200個資助宿位。

在2018年底,政府提供27 370個資助宿位。現時在計劃興建中的資助安老宿位,在2026-27年度或之前,新增的資助安老院將會有29間,提供約2 263個資助宿位。另外,在2018年《施政報告》,政府建議在未來5年會增加買位5 000個。我在較早前曾表達過這個數目是一個挑戰,亦要視乎我們能否成功推動部分私營安老院提升其服務水平至甲一水平。雖然,要達致5 000個的時間或許有一、兩年的延誤,但目標相信是可達到的。換言之,到2026-27年度,我們還欠缺11 567個資助宿位。

此外,我們還有第一期「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特別計劃」),透過非政府機構就其擁有的土地發展或重建,以提供多元化的津助及自負盈虧服務,當中包括約7 600個安老院舍宿位。若有關建議能順利落實而資助宿位佔六成或七成,即有4 560或5 320個資助宿位,亦即將2026-27年度的短缺減低至6 247至7 007個宿位。

綜合上述的數字,再以平均每間安老院有約100個資助宿位計算,至2026年,我們仍欠約62間至70間安老院舍。換言之,現屆政府內,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仍要努力覓地,興建多62至70間安老院。其中一招,便是在今年內再推出第二期的「特別計劃」,增加所需福利設施,包括安老院。然而由於興建需時,一般要7、8年或更長,現時是2019年,故要進一步減低2026-27年度的短缺,有一定的難度。

後語

不少工作需時,單是將安老服務規劃比率重新寫入《準則》,都花了年半時間,而可以利用有關修訂的規劃標準產生作用,便要在日後開展或進行中的初期規劃工作,才會有效果,到有實質服務單位因而出現,將會是10多年,約是2031年之後的事。

安老服務規劃比率在《準則》消失了10年,現在重新出現,只是一個開始,其作用亦是長遠的。不過,現在要增加服務供應的挑戰雖然大,但更厲害的挑戰是2031年之後的20至30年間,真正的高齡海嘯才出現,亦是今天重寫有關規劃標準產生作用之時。

1 不包括非資助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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