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外傭和諧共處 營造勞資雙贏局面
2015年12月20日
聖誕新年將至,既是旅遊旺季,亦是一些在港外籍家庭傭工(外傭)選擇回鄉探親的時候。
我的同事告訴我,她家中服務了十三年的外傭,除了每次續約回鄉,今年亦想趁聖誕節多放一次假期。同事說雖然這段時間寫字樓的工作很忙,但由於外傭一向用心服務,她樂意掏腰包多買一套機票,讓外傭開開心心回鄉探親。她善待外傭的做法很好。我深信她的外傭感受到僱主的善意,回來將更用心工作。
自從外傭在上世紀70年代起獲准來港,以補充本地全職留宿家庭傭工嚴重不足的情況,外傭人數持續穩定增長。
單在過去十年,外傭人數已由2005年底的約223 000人增加逾五成至上月底的逾341 000人,佔香港整體勞動力近9%。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在港外傭的權益,在過去兩年更循多方面加強保障外傭權益的工作,並且從執法和申索數字可以看見成效。
絕大多數僱主都善待家中外傭。外傭與僱主唇齒相依,生活同一屋簷下,大多數外傭主力協助照料家中老少,僱主自然希望賓主相處融洽。很可惜,個別不負責任的僱主的行徑,足以令整個社會蒙羞和令我們白費功夫。
較早前一名僱主因對其印尼傭工施行身體虐待而被重判入獄六年,已充分顯示出特區政府對保障外傭的重視。香港社會絕不容忍任何虐待外傭的行為,當局定必採取果斷行動,確保公義能得到彰顯。外傭如懷疑遭受剝削,應挺身而出作出舉報,以便當局能採取執法行動。
我們亦積極加強對職業介紹所的監管。在執法方面,勞工處自2014年4月開始,已加強人手及增加對職業介紹所的巡查次數,由過往每年1 300次提高至1 800次,增幅達38%。勞工處亦正為業界擬備一套實務守則,當中會清楚列出一些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和職業介紹所須避免的行為。勞工處會在2016年第一季完成有關草擬後,適當地諮詢包括外傭工會及職業介紹所等相關持分者。
由於有更多外傭願意將其個案向勞工處舉報,並願意擔當控方證人,我們於2015年共成功檢控12間職業介紹所(其中9間被控濫收求職者費用),與去年只得4間職業介紹所被定罪相比(其中1間被控濫收費用),數字大幅上升。勞工處會繼續對違法職業介紹所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此外,2015年至今,外傭僱主因觸犯《僱傭條例》而被定罪的傳票數目為12張,其中一名外傭前僱主被判監禁四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為從源頭解決外傭來港前已負債的問題,我們已加強與外傭輸出國政府的合作。
今年八月,我先後與公務訪港的印尼勞工部長和菲律賓勞工與就業部部長會面,會上分別同意兩地政府的高層官員會持續交流,以及合作提高中介和培訓費用的透明度及加強對中介公司的監管。
在工作層面,香港特區政府自2014年起分別與印尼及菲律賓領事館成立了跨部門的定期聯繫機制,用以討論需要兩地政府關注的外傭事宜;交換有問題的職業介紹所、僱主或外傭的資訊,以便相關執法機構可採取跟進行動;以及協調宣傳活動。
我很高興透過上述的加強措施,成功加深了外傭和僱主對本身的權益和責任的認知和彼此尊重,這可見諸於僱傭申索統計數字的減少。
於2014年前的五年(即2009年至2013年),勞工處每年平均處理逾3 000宗涉及外傭的僱傭申索;申索數字在2014年減少至1 913宗;及至本年(截至2015年11月),申索數字更進一步下降至1 341宗,這個令人鼓舞的趨勢相信與我們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關,令僱主更加守法。而在2014及2015年(首十一個月)處理的申索聲請當中,約75%的個案是透過調解服務達成和解。
勞工處亦已加強針對外傭和僱主的有關宣傳及教育工作。
為協助外傭瞭解自己的權益,我們已邀請相關領事館安排在外傭從祖國出發來港前,向其播放宣傳短片。特區政府亦委托一個非政府組織在機場向抵港外傭派發附有政府宣傳單張及工作實用指南的資訊包,讓外傭到港後便能立刻獲悉其權利。
勞工處的勞工事務主任亦主動參與領事館為新來港外傭舉辦的簡介會,向新來港外傭介紹其勞工權益。其他宣傳及推廣工作包括:定期安排簡介會及在於外傭休息日通常聚集的地方設立資訊站,以及在本地的菲律賓及印尼報章刊登廣告提供關於其勞工權益及求助渠道等資訊。政府亦以外傭母語製作了印有勞工權益及投訴渠道、方便隨身携帶的資訊咭,廣泛派發予外傭,以提高他們在這方面的意識。
此外,我們亦透過電視及電台宣傳片及其他宣傳品,提醒外傭僱主履行包括準時發薪等作為僱主應盡的責任,並促請僱主善待外傭。我們善用不同渠道向僱主宣揚有關信息,包括把一張有關僱主應付責任的單張夾附在近期的水費單中,寄送到全港所有家庭。
香港正面臨人口老化和勞動力短缺的雙重挑戰,市民亦將繼續倚重外傭的協助以照顧家中老少。我相信社會各界會樂意與特區政府一樣,銳意保障外傭的權益和福祉,以達致僱傭和諧、勞資雙贏的局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