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看對選擇在粵養老香港長者的支援
2019年2月24日
前言
在國家剛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雖然在第八章第六節中,只有約280個字是涉及社會福利,當中每一句都包含了不少重要未來發展的方向。我今天在這裏只談談其中一個重點:養老的議題。
是「在粵」而非「回粵」
在《綱要》中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這引來一些討論是否應該「鼓勵」港人回廣東養老。雖然在香港這個議題已經討論了超過四分一個世紀,當中有贊成亦有反對,但《綱要》基本上沒有提到這個議題。《綱要》既沒有提到「鼓勵」,而所選擇的字眼是「在廣東」而非「回廣東」,在意義上和在政策上,兩者有很大的分别。當然,若我們能為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有部分香港人或會選擇回廣東養老,不過這純屬他們的選擇。
『Aging in Place』
在安老政策原則中,英文的Aging in Place,既指「居家安老」,亦指「原社區養老」或是內地及台灣用語「在地安養」,意思都是「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
對於勞福局來說,我們特別關注到現時於廣東長期生活的香港居民,尤其是長者。根據政府統計處於2016年的估算數字,在廣東省逗留6個月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人數有53萬,當中有7.7萬為65歲或以上。我們要達致「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便應考慮如何協助這些生活在廣東省的長者可以獲得所需的安老服務。
現時有兩間香港非政府機構扮演了先行者的角色,分別在深圳和肇慶營辦了兩間安老院舍,即由香港復康會在深圳營辦的「香港賽馬會深圳復康會頤康院」,及由伸手助人協會在肇慶營辦的「香港賽馬會伸手助人肇慶護老頤養院」,前者於2006年投入服務;後者更早於2001年已開始投入服務。
社會福利署(社署)自2014年6月開始推行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試驗計劃),讓正在輪候香港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自願選擇入住這兩間由香港非政府機構營辦的院舍。參與試驗計劃的長者的住宿費用全數由政府資助。
試驗計劃自推行以來運作暢順,入住長者普遍滿意兩間院舍所提供的居住環境和服務,入住院舍的長者人數亦穩定增長。截至2018年12月底,先後共有209名長者曾參加試驗計劃。政府亦已在2017年1月宣布延續試驗計劃3年。
當然,大家或許留意到參加上述試驗計劃的長者,都是「回粵」而非「在粵」,亦未達致「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我們未來要探討的便是如何為原已定居於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而可以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安老服務標準的服務。
「提高香港長者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
要協助「在粵」的香港永久居民能「居家安老」或是「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便要考慮如何達致《綱要》的「提高香港長者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在「可攜」的現金援助方面,政府現時透過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和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分別向合資格長者發放綜援和高齡津貼。
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早在1997年4 月於廣東推出,並在2005年8月擴展至福建。計劃容許在香港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的長者,如選擇到廣東或福建養老,可繼續領取每月的綜援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截至2019年1月底,養老計劃的受助長者約共有1 200名,其中廣東約佔1 100人。
廣東計劃在2013年10月推出,福建計劃則在2018年4月推出,分別讓移居廣東及福建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無須每年返港,可繼續領取高齡津貼( 俗稱「生果金」,現時每月1,385港元)。截至2019年1月底,廣東計劃約有16 800人受惠。福建計劃則約有1 500人受惠。
為進一步加強對有關長者的支援,行政長官在去年10月的施政報告中已公布將長者生活津貼擴展至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向合資格長者每月發放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每月2,675元)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每月3,585元),新措施預計最快會在2020年初推出。根據初步估算,此措施將惠及約 25 000人。
不論是在推行上述「可攜」的「生果金」或是當明年推行「可攜」的長者生活津貼時,在首年都可以容讓「在粵」符合相關資格及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長者申請。
結語
《綱要》提出的未來發展方向,要容讓港人在粵養老,便要探討如何創造有利條件。與此同時,亦要著重三大原則:一是「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二是「自由選擇」;三是「服務質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