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支援居家安老
2016年09月25日
香港正面對人口急速高齡化的挑戰。政府一直以「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的方針,多管齊下加強各方面的安老配套。近年更致力以不同模式,提升安老服務的質與量。在10月起我們將加強兩項支援居家安老的措施的靈活彈性和覆蓋面。
社會福利署(社署)將於10月3日開展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
政府在2013年9月獲獎券基金撥款3.8億元推出第一階段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的嶄新資助模式,由政府以服務券形式向合資格長者直接提供資助,讓他們選擇適合個人需要的社區照顧服務組合,達致用家為本的目的。汲取第一階段的經驗,政府獲獎券基金撥款6.4億元,開展為期兩年的第二階段試驗計劃,提供更靈活和多元化的服務。
第二階段試驗計劃覆蓋範圍將由8區擴展至全港18區,服務對象除經評估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的長者外,亦包括身體機能嚴重缺損的長者。社署將會額外發出1 800張服務券,如第一階段的1 200名現有服務券持有人選擇過渡至第二階段,服務券數目最高可達3 000張。服務券金額亦會由第一階段的單一價值,增加為每月3,600元至8,600元的5種不同價值,以配合個別人士需要和選擇。
參與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124間認可服務提供者為受社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非牟利機構(包括社會企業)及合資格的私營機構,將提供約2 100個日間護理名額及約2 900個家居照顧名額。服務券持有人可自由選擇中心及/或到戶家居服務,如有需要,亦可使用每月服務券價值購買住宿暫託服務。
此外,社署於第二階段試驗計劃將成立一個主要由社工組成的中央工作組。中央工作組除可加強對認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監察外,亦會聯同負責工作員向服務券持有人提供專門的支援和協助,包括提供有關認可服務提供者的資訊、協助長者決定是否申請服務券、選擇合適的認可服務提供者及服務組合,以及在有需要時協助長者轉換認可服務提供者等。
本着「能者多付」為原則,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可獲較多的政府資助。社署會根據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以釐定該長者的共同付款級別,6個級別為服務組合價值的5%至40%。
另外,護老者在照顧長者方面亦擔當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一向重視他們的貢獻,並為他們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
關愛基金較早前亦公布,將於10月開展第二期「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護老者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計劃旨在向低收入家庭的護老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可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為期兩年的第二期護老者生活津貼試驗計劃將增加2 000個受惠護老者名額,使兩期計劃的受惠名額總數增至4 000個,並繼續由社署負責推行。
符合第二期護老者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資格的護老者每月可獲發放2,000元津貼,如同時照顧多於一名長者,每月可獲發放最多4,000元津貼,津貼期最早於2016年10月開始,為期最長至2018年9月。第一期仍然合資格的護老者,可獲延續津貼期至2016年9月,他們亦可申請領取第二期的津貼。
政府在2016-17年度投放在安老服務的資源約74億元,比2015-16年度的修訂預算的68億元,增加8.5%。在2016-17年度預算開支的約74億元之中,社區照顧服務方面的資源達22億元。我們會繼續加強社區照顧及支援,讓更多長者可以繼續留在家中安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