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緩在職貧窮措施「接二連三」

2016年03月28日

現屆政府以扶貧、紓困、助弱為施政重點之一。儘管困難重重,特區政府致力改善民生,單是針對在職貧窮,近年已「接二連三」推出紓緩打工仔經濟負擔的支援措施。

這不得不從法定最低工資說起。我曾經分享過,訂立法定最低工資實在是一項高難度的平衡工作,但最終在各方互諒互讓下達成共識,僱主和僱員互利互惠,在香港社會及勞工發展過程中寫下重要一頁,為基層勞工設立工資保障,也紓緩了在職貧窮。

法定最低工資自2011年5月1日勞動節實施以來,基層勞工的收入得到實質提升,亦吸引更多人樂意投入工作。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與法定最低工資實施之前(2011年2月至4月)相比,總就業人數增加了274 100人,其中女性就業人數增加了193 100人(+11.4%),佔總就業人數升幅逾七成,當中尤以較年長和較低技術女性的升幅最為明顯(50歲及以上和較低技術女性的就業人數分別增加144 100人和128 800人)。

在工資方面,法定最低工資自2011年5月實施以來,低薪僱員的收入已持續得到改善。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間,低薪(即最低「十等分」組別)全職僱員(撇除最低工資所不適用的政府僱員及留宿家庭傭工)的平均每月就業收入,較最低工資實施前(2011年2月至4月)上升了44.8%,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升幅是18.0%。

為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政府在2011年10月推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計劃)。汲取實施首年的經驗,本屆政府上任不久,隨即公布優化交津計劃,由2013年1月起實施俗稱「雙軌制」的申請方法。

截至上月(2月)底,交津計劃共批出278 333 宗申請,發放津貼金額合共12億3,410萬元,共涉及99 676名申請人,獲發津貼的申請人次為293 774。在上述獲發津貼的申請中,有115 813宗屬個人申請,共涉及49 590名申請人。如果詳細分析,個人申請佔獲發津貼申請總宗數約42%;二人或三人住戶各佔約18%;四人住戶則佔約14%。

在優化交津計劃的同時,政府又彰顯政治勇氣,在2013年破天荒制定並公布貧窮線,透過數據和分析,鎖定在職貧窮的家庭,特別是有在學子女者,為首要支援對象。在這背景下,政府毫不猶疑,「去馬」推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低津計劃)。經過一輪密鑼緊鼓的籌備工作,低津計劃將於今年勞動節後首個工作天(5月3日)起接受申請。

低津計劃預計可惠及20萬個家庭共70萬人,當中包括17萬名合資格兒童或青年,預計每年的津貼開支約29億元。根據推算,推行低津計劃有助減少貧窮率2.0個百分點(由14.3%減至12.3%),相關的兒童貧窮率則估計可減少4.2個百分點 (由18.2%減至14%)。

低津計劃的目的是鼓勵自力更生和紓緩跨代貧窮。它不像一般福利金計劃,它在設計上以鼓勵就業和多勞多得為出發點,因此亦是一項勞工政策。

低津計劃主要對象是賺取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貧窮線)以下的合資格住戶。但為了鼓勵略高於貧窮線之上的低收入家庭繼續自強不息,收入介乎家庭入息中位數50%至60%之間的合資格住戶,仍可領取半額津貼。

根據計劃,符合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如申請人符合工時要求,可以申領全額基本津貼(每月600元)、全額高額津貼(每月1,000元)、半額基本津貼(每月300元)或半額高額津貼(每月500元)。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獲發全額兒童津貼(每月800元)或半額兒童津貼(每月400元)。考慮到單親父母在照顧孩子方面得到的家庭支援較少,單親父母的工時要求較低。

舉例說,就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的申領月份計算,如果一個家庭有四名成員,包括父母和兩名在學子女,父親全職工作時數達144小時,家庭每月入息不高於17,700元,擁有的資產值不高於487,000元,這個家庭每月可得的津貼額為2,200元(全額基本津貼 = 600元,全額兒童津貼 = 800元 x 2)。若上述家庭的父親每月工作達192小時,可領取全額高額津貼(1,000元),全家津貼總額便達到 2,600元。如果以上家庭的每月入息高於17,700元但不高於21,200元,亦可享半額津貼。計算家庭入息時不包括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

入息和資產限額會每年4月1日調整,適用於下一年度的申領月份的限額將於4月1日公布。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今年初發表有關香港的報告中,充份肯定和高度評價低津計劃的設計與推行,讚揚計劃取得適當平衡,在提供經濟支援之餘亦可鼓勵更多勞動人口投入社會工作。

為確保申請處理暢順,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將會分三階段接受申請:2016年5月接受四人或以上家庭的申請;2016年6月接受三人家庭的申請;以及2016年7月接受二人家庭的申請。首輪申請的申領期均以2015年11月起計。首輪申請後,申領期將會劃一為六個月。我鼓勵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屆時作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