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率与失业援助

2021年2月21日

失业率的变化

在上一个月,当政府公布2020年10月至12月的失业率情况时,我于立法会内会见传媒。可能是统计学者「上身」,我当时试图让传媒了解「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上升幅度,是由于2020年12月的香港就业情况相对其他月份,较过往的12月份情况差,导致「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上升幅度较实际失业率上升幅度为高。从事后的反应看来,我的讲解不大有效,且忘记了我不是在一个统计学课堂中,更惹来不少曲解。但该指出的还是要指出,在刚公布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失业率情况,我们特别加上不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让公众知道两组数字的差别。

简单来说,不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是根据调查所得的实际失业率;而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是基于过往的季节性变化,透过统计程序编制的参考数值,以反映数值变化的趋势。至于大家能否明白两者为何在变化上有分别,便只能靠大家对统计分析的掌握多少来决定,我不再让统计学者「上身」了。在这里,我提供这两组数字,让大家参考,不加评语,免再引起不必要的动机猜测:

经季节性调整的三个月平均失业率 不经季节性调整的三个月平均失业率
2020年9月至11月 6.3% 6.3%
2020年10月至12月 6.6% 6.3%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7.0% 6.5%

正如我在2020年7月26日以《失业率与应用数学通识》为题的网志所解释,当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三个月平均失业率,较2020年10月至12月的数字上升,并不代表2021年1月的失业率较2020年12月的上升了,而是由于2021年1月的失业率较2020年10月为高。不过,如果大家能掌握上述网志的分析方法,来分析最新三个月的平均失业率,便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是一月份的失业率并没有恶化的迹象,甚至是有回稳的可能1。不过,由于数字是三个月的移动平均数,下月公布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数字包括了2020年12月的数字,而由于2020年12月的失业情况明显恶化,所以下个月公布的三个月平均失业率,上升的机会较高。

临时失业援助能否临时

社会上有不少声音,要求政府成立一个临时失业援助制度或基金。第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可否真的「临时」。我曾提过于2008年的金融海啸导致香港失业率上升,虽然金融海啸对香港整体影响较为短暂,但失业率亦要在2017年才回落到3%的水平。至于2003年的沙士一「疫」,令本港经季节性调整的(三个月)失业率一度上升至8.5% 2,虽然沙士在四个月后便从香港消失了,但到2006年的第二季才回落到低于5%的水平。以今次新冠病毒长时间对全球的影响而言,终点仍未在望,香港能否在三年之内,看见失业率降至低于5%,我们难以乐观。香港的经济整体发展或许可以更早重拾升轨,但过往经验告诉我们,劳动巿场的调整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有机会我或会就这点再详细分析及讲解。

所以,政府若要考虑设立一个临时的失业援助项目,便必须考虑这个项目是否可以「临时」。依过往的经验,任何「临时」或是「一次过」的项目,特别是那些「临时」了多年,或多次的「一次过」项目,都会是一众政党及社会压力团体争取「恒常化」的目标。若不可能是「临时」,政府便有责任考虑到长期融资的问题。

失业保险制度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和强积金「对冲」的关系

我从来没有说过,成立所谓「临时」失业援助与取消「对冲」问题有任何关系。我所指的是政府若要研究成立失业保险制度,便要暂停有关取消「对冲」的立法及其他准备工作。要成立失业保险制度,必然要考虑雇主/雇员供款的问题,这必然与现行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有直接的关系。兼且,若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便成为一个基金池的制度,因而没有必要设立「专项储蓄户口」。我明白要社会人士完全掌握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失业保险、「专项储蓄户口」的运作和相互关系,并不容易。多年来,单是要解释取消「对冲」的问题,我最少都写了二、三万字。正如上述,若「临时」制度不可能真是「临时」,政府便要考虑长远安排,而唯一可以参考的便是世界各地的失业保险制度。

就失业保险制度的讨论,我已于2020年6月7日至6月28日多篇网志有较详细的讨论,我不再重复了。简单来说,若香港现时有一个类似美国或加拿大的失业保险制度,香港的失业率就会较接近美国在2020年3月及4月所发生的现象。当时美国的失业率于一个月内由4.4%升到14.7%,惟香港的失业率不会像美国的失业率在数个月内回落至6-7%的水平,而会接近加拿大的情况,失业率持续高企才慢慢回落,个中原因乃是要视乎每一个地方的劳动巿场生态,及其他社会服务(如医疗保障)所影响。

社会政策的多元考虑

有人批评我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我都希望制订社会政策可以十分简单。然而,所有社会政策都互相影响。我曾公开举过一个例子,香港长者入住安老院的比例是世界最高。因素十分之多,高龄化及香港居住环境是重要因素之一,甚至说香港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度(「综援」)的设计,亦是重要原因之一;反之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成立及设计,却可以减低安老院宿位的需求 3

考虑任何一个政策项目,都要仔细。举例来说,若要提供失业援助或保险,是否一个人只工作了一个月,失业便可以领取保险或援助呢?若一个月不可以,要多久呢?失业保险制度最常用的是一年,英国便要供款两年,否则要资产审查。一个领取失业援助/保险的人士,应否规定其找工作及不可以拒绝聘用呢?英国有此规定,香港的失业综援亦要求受助人寻找有薪工作及接受就业支持服务。若要两年才合资格,和现时的遣散费条件有何分别?若规定要找工作,和申领失业综援又有何分别?要短时间内处理二十多万宗申请,及监管其是否有找工作,又变相创造了多少个职位?大约都要请2千多人,及租不少于6千平方米的写字楼。

当一个被遣散的雇员已领取了10万元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这大约是2018年的平均水平),那么又是否应领取失业援助/保险呢?一个月入数百万元的人失业,是否都可领取失业援助/保险呢?有「对冲」和没有「对冲」会否有不同考虑呢?当雇主解雇了雇员,雇员领取数月保险/援助后,雇主又请回这位雇员,政府应否进行调查有否滥用呢?某雇主由于生意减少,要员工每星期放一天无薪假,若有失业保险/援助,这位雇主「应」否解雇两成人手,其他获留任的雇员可以无需放无薪假呢?还有说不完的其他考虑,当然,要负责考虑这些问题的是政府,不是倡议人。

后语

坊间还有一个误解,以为我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地区/国家有失业援助/保险制度。我不至于如此无知。世界上有超过七十个国家有失业援助/保险制度,我只是说,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一个地区/国家会有一个毋需供款及毋需经济审查的失业援助制度,若有,请告诉我。我都很想了解,这个地方为甚么会有如此制度,它的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及税制是怎样的。

1 这里用「可能」一词来形容是由于统计调查是抽样,不论样本有多大,仍是会有抽样偏差,所有分析都是「可能性」而非「绝对性」。

2 不经季节性调整的三个月平均失业率最高升至8.8%。

3 日后有机会才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