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登記證
《殘疾人士登記證》(簡稱《登記證》)的簽發對象是身體機能永久傷殘或暫時受損的人士,是讓持證人在有需要時出示《登記證》以證明其本身的殘疾身份及類別。合資格人士可透過郵寄或網上途徑首次申請《登記證》,及申請換領或補領《登記證》。首次簽發或換領《登記證》,均無須繳費。補領《登記證》則須繳交港幣58元補領費,收費會按時調整。
自2024年6月24日起,《登記證》以實體卡及電子版本的形式簽發。電子版本與實體卡的式樣相同。合資格人士可在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領或補領)時選取「電子版本」並提供電郵地址。至於《登記證》實體卡的現有持證人,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將於下一階段為有意申請電子版本人士作出安排,詳情容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