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政策之託兒服務

2018年8月19日

閱讀評論文章時,很多時都令我想起胡適先生所講的「差不多先生」。上星期的網誌中,我清楚地引述2003年政府文件說:「香港特區政府不宜透過施政鼓勵生育」,偏偏不少隨後的評論的標題或內容都說我是要「鼓勵生育」。雖然,我已「預先」自嘲「所謂『鼓勵生育』和『減低生育的障礙』,雖在概念上不同,甚至可能只有我這些過往做學術研究和教學工作的人,才會『執着』兩者概念上的差異。」不幸而言中,不少「差不多」小姐先生都是認為『減低生育的障礙』即差不多是『鼓勵生育』。對着「差不多」小姐先生們,我都只有「O嘴」了。

還是談談政策吧。

源出自非洲的一句諺語「要集整個村莊之力來教養一個孩子1」,或許聽來有些誇張,但我們總不是說教養孩子只是父母的責任。今天的社會制度,小學免費教育,已近乎是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可以做得到。香港在過往40多年,免費教育便由6年、9年、12年,至今延伸至15年,包括3至5歲的幼兒教育。簡而言之,孩子的成長,我們可視之為社會與家庭的共同責任(shared responsibility)。今天家庭仍負最主要的責任,而社會所分擔的責任亦越來越大。當然,是否生兒育女仍是由父母決定,而非社會的決定,所以主要教養子女的責任仍是父母的。不過,由於整體生育率下降,每一個孩子的成長,對於未來的社會便會越來越重要,可以說是「一個也不能少」。政府在兒童發展的政策及提供服務的角色,亦應日漸加強。

上星期網誌提到「勞福局的未來政策重點之一,是要幫助那些希望生兒育女的夫妻,可以減輕一些日後育兒的壓力,讓生兒育女的決定是一個有選擇的決定」,對於不少夫妻,決定是否生育,有很多考慮,其中一個便是日後如何照顧兒童。雖然今天香港社會要有共識十分困難,但是就香港的託兒服務,「差不多」有了兩個字的共識:「不足」,特別是0至2歲的服務,更是「嚴重不足」。翻查紀錄,日間育嬰園的名額由1995至96年的「高峰」1 530個,逐年下降至現時的747個,可謂「買少見少」。

社會福利署於2016年12月委託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顧問團隊,就本港幼兒照顧服務展開研究,預計約於未來一、兩個月內完成。收到有關報告之後,政府會作出有關政策與服務發展的跟進工作。當然,事實上我們未做研究已經知道服務不足的問題,所以物色適合興建幼兒中心的地方的工作亦已展開,預計未來兩年才可以增加300個名額,因此要「追落後」,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還需更加努力。

除了服務量之外,幼兒中心或育嬰園的選址亦十分重要。在數十年前,為了考慮環境因素,不少的選址都偏離交通繁忙的地點,當然並不方便家長。時至今天,所有這些中心都有空氣調節,不會太受到附近交通的影響。若能方便家長,選址鄰近交通樞紐,就如所謂Park and Ride(泊車轉乘),應更受家長歡迎。

國際上有關幼兒成長的研究都指出,幼兒早階段的發展對兒童的長遠發展至為重要,所謂「三歲定八十」的一句俗語,套用於兒童成長,雖不中亦不遠矣。幼兒的服務,不單是照顧的問題,亦要着重兒童的發展。所以這亦不單是上述服務提供量的問題,未來亦要着重加強服務的質素。

後語

最後,我還是要重複今年3月18日網誌的最後兩句:「今天,我們已不能單說照顧幼兒是家庭的責任,而忽略婦女因此所付出的代價。加強託兒服務,亦不單是要滿足勞工需求,更是要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則。」那篇網誌是從性別主流化和勞動參與率的角度,來看託兒服務;今天是從生育率與兒童發展來看幼兒服務。換言之,不同角度來看,都是要加強託兒服務。

1 英文則是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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